象山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的一个市辖区,以象鼻山而得名的,是桂林市最大的城区,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,桂林市南部,北临叠彩区,东连七星区,西与临桂区相接,南与雁山区接壤。至2012年底,象山区辖象山、南门、平山3个街道和二塘乡,下设34个社区,8个建制村。至2012年底象山区行政区域面积88平方千米,户籍常住人口23.63万人。2013年象山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70.86亿元,增长9.9%;财政收入10.11亿元,增长12.1%;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4.39亿元,增长24%;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51.34亿元,增长12.3%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36元,增长10%;农民人均纯收入8696元,增长14%。夏商周时期,象山区是“百越”人的居住地。秦始皇置桂林,象,南海三郡,汉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年),在这里设始安县,隶属荆州零陵郡。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。三国时先属蜀,后归吴。甘露元年(265年),置始安郡始安县。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。唐武德四年属桂州始安郡。光化三年(900年)始,属静江节度。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。宋时,前属广南西路桂州,后属静江府。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。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。
象山“老赖”欠钱不还如何对付
有证据证明“老赖”欠钱不还,而且有还款能力,就能高枕无忧,万事大吉?要想让老赖受到严惩,还必须收集其拒绝履行判决、裁定或者妨碍执行地证据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些材料:北京追债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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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有财产将其隐藏、转移、故意损坏或者赠送他人、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致使不能执行的。应当收集的证据材料包括:笔录、证人证言、银行存款查询记录、担保函、转让合同、交易记录、财产过户登记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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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具有协助义务的人,接到通知后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。应当收集协助通知书、送达回执、调查笔录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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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被执行人与有职务之人通谋,妨碍执行的。除了收集相关同谋证据以外,还要提供有职务之人的权限范围,及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的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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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以暴力,威胁等手段妨碍执行人员执行的,致使执行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。相应的视频资料和录音都可以作为证据以证明暴力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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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被执行人无视法院判决、裁定,而使债权人遭受巨大损失的。债权人因“老赖”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的物损清单及二者有关联的证据材料。